2017年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暑假招生宣传活动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了提高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的知名度与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旅院;同时锻炼旅院在读本科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以及提高宣传与调研水平。旅游学院将举办2017年学院暑假招生宣传活动,鼓励同学们重返高中母校或家乡其他高中进行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增强高中学生对旅游学院的认知、认同与喜爱,吸引广大优秀学子报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一、活动时间:
2017年暑假(2017.7.8-2017.9.2)
二、活动地点:
志愿者的高中母校或家乡(或居住地)其他高中
三、志愿者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17:30
四、招募对象: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全体本科生,可个人参加或组队参加
五、志愿者工作:
1.填写《2017年暑假招生宣传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一),制定工作计划,提交学院审批通过后,按照申报表的内容执行。
2.立项通过的志愿者需要参加2017年6月中下旬的一场培训会,由学院领导和老师培训宣传要点和注意事项,并发放旅游学院宣传相关的宣传册、PPT、视频音频和文档文件。
3.志愿者利用暑假时间,在高中母校或家乡其他高中进行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旅游学院知名度与扩大学院影响力,吸引广大优秀学子报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4.志愿者需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记录招宣过程与成果。
5.志愿者秋季学期返校后需按时提交招宣成果相关资料,填写《2017年暑假招生宣传活动公益时认证与费用报销申请表》(附件二),申请活动公益时认证与费用报销。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请填写《2017年暑假招生宣传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一),并于2017年6月5日17:30点前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邮箱hanyingying122@foxmail.com,并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交到学工办(院楼109)值班学生助理处。
七、注意事项:
1.招宣活动产生的部分费用可以申请学院报销,但交通费用需由志愿者自行承担,不可报销;如需报销除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在填写立项申报表时需填写详细的经费申请。
2.招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志愿者先自行垫付,开学后凭发票及相关凭证到学院申请报销。原则上,报销的类别与总额需与立项申报表上的预算大致相等,报销费用总额不超过预算总额。报销的发票及凭证需符合中山大学财务处的报销要求,详情请参考《旅院学生活动经费报销注意事项》(附件三)。
3.志愿者必须提交招宣成果资料才能进行活动公益时认证与费用报销工作。
- 活动奖励:
1.根据志愿者寒暑假招宣工作的具体工作时长奖励公益时,每位学生认证的公益时数上限为50个。由旅院学工办提供有效证明。
2.优秀活动报告将在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送。
咨询方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活动负责人
刘同学(手机:15389820880,邮箱:513482465@qq.com);
韩同学(手机:13192251585,邮箱:hanyingying122@foxmail.com)。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一:2017年暑假招生宣传活动立项申报表
附件二:2017年暑假招生宣传活动公益时认证与费用报销申请表
附件三:旅院学生活动经费报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