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见http://graduate.sysu.edu.cn/g08d/g08d01/28709.htm)。相关奖学金类型、名额及评选要求如下:
一、 奖学金类型和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
1、非2016级新生,学习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
2、参见《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2.评选名额和金额:
我院名额2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即一、二等奖助金的硕士生仅颁发荣誉证书。
(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 评选条件及范围:
非2016级新生,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和金额:我院名额1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二、参评条件、程序和材料
我院的具体评奖条件、评分标准和评奖程序请大家参见附件1《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原则上按评分分数高低(分开硕士、博士)进行评选。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同学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到旅游学院院楼109林雪琼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2,请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
奖项名称栏请用铅笔标明拟申请的具体项目(可选多项),如“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或“光华奖学金”;学 位 课 及 选 修 课 成 绩自己先填好,届时学工办统一找研究生教务老师审核签字盖章;导师意见栏可先不签,等初评结果出来,上报学校前,再自行找导师签名,导师意见以下栏目不用填写。
2、算分情况表(见附件3、4,注意博士、硕士算分情况表不同)
自己按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里面的评分标准自行先算出自己的总分和列出算分依据。
3、所发表刊物、论文集的封面、底页和目录复印件,并用红笔以“波浪线”标示本文在目录中的位置;
4、所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
5、所获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等(若有);
6、用稿通知或出版社证明原件(若有)。
三、 注意事项
1、 本次所有奖项的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秋季学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获一项奖学金。
2、 按学校规定,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一般不再兼得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故若获得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院不再推荐参评其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4、 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