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2016届毕业离校通知
各位本硕博(含MTA)同学:
为确保各位同学能顺利毕业离校,请同学认真阅读下述事项,涉及自身情况的须逐项完成,不得遗漏,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谢谢!
2016年6月15日
一、【毕业生鉴定工作】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含结业学生,不含延期毕业及肄业的学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17日
操作方法:本科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学历教育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上述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的重要档案资料,各项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归档材料的要求。自我鉴定的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毕业生个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毕业生必须认真、诚实地填写自我鉴定。
本科生按照助辅黄杏瑜的通知要求完成,研究生请按照14级硕士研究生班长蔡丽婷的通知或找同学转交到珠海校区,交给陆老师;或快递至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榕园4号329。收件人:陆泉,联系电话:15919194385。
二、【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学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3日
操作方法:登录离校信息系统:ecampus.sysu.edu.cn/lxxt。所有必须完成的项目都是“√”后才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凡未按离校信息系统设置的项目办理完手续的毕业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党员毕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根据各党支部书记通知的时间完成
操作方法:联系所在党支部书记办理。
四、【团组织关系转移】
任务对象:全体本科团员毕业生
任务要求:根据自身需要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0日
操作方法:请需要将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同学,在6月20日前向班长报送团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的名称,即接收团组织关系的单位。
(一)接收团组织关系的单位识别:(基本原则:团组织关系是跟着档案走的)
1)如果是国内升学的,填写学校学院名称,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团委(如果是在本院继续读研的可不用转出);
2)如果是国(境)外升学的,这些学生一般都是档案回生源地的,那么团组织关系也是要回到生源地,接收组织单位填接收档案的单位,除非所读高校可以接收团组织关系;
3)如果是就业的,首先联系工作单位是否可以接收团组织关系,如果可以,填工作单位,如果不可以,看档案是否回生源地,如果回生源地,填生源地接收档案的单位,如果档案不回生源地,填档案挂靠单位(需同学自行咨询确认),如挂人才市场,则一般团组织关系也可以挂在人才市场;
4)如果是暂缓就业的,暂时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待取消暂缓就业后再办理转出。
(二)如缺少团员证,不受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存放在学院的团员证名单6月17日发给各班班长),如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须补办团员证。补办团员证请按照通知zdtw.sysu.edu.cn/要求,填写《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并于6月20日前由班长汇总;
(三)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信息、补办团员证信息,请各班班长在6月21日上午10:00前发至邮箱545771193@qq.com。
五、【图书资料清还】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3日
操作方法:未清还图书资料的毕业生须到各校区图书馆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手续。研究生在答辩完毕后,还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可直接通过网上提交,网址为paper.sysu.edu.cn/(限中山大学校园网访问)。按学校统一部署,图书馆将在6月1日停止毕业生的借书权限。对答辩未通过而需延期毕业的学生,图书馆将在7月1日后,统一恢复其借书权限。
六、【国家助学贷款】
任务对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硕博毕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0日
操作方法:尚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与相关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或展期还款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尚未偿清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将助学贷款合同放入档案,本科生请交至助辅黄琦彧处,研究生交至班长蔡丽婷处。
七、【学生宿舍退宿及办理】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不含延期毕业的学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3日
操作方法:毕业生须在6月23日前交清在校期间所有的水电费;离校前须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各校区总务办或中航物业前台办公室(南校园120栋一楼南侧)。毕业生于6月26日前必须离校。退宿是否成功,请登录离校系统查询。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提前办理退宿,否则影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八、【暑期非在校生住宿安排】
任务对象:本校升学毕业生、滞留毕业生,面向本硕博毕业生和升学生
任务要求:根据需要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17日
操作方法:此类学生请认真查阅通知xsc.sysu.edu.cn/zh-hans/node/1494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通知中的附件,填写时,请在表中“项目名称”处注明是本校升学还是滞留毕业生。填好后发给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按照“本校升学”、“滞留毕业生”两类汇总,汇总后发至545771193@qq.com。所有申请住宿的同学住宿开始时间必须是6月26日,且需缴纳住宿费用,费用标准请查看通知。申请珠海校区滞留以及东校区滞留(东校区没有宿舍的那部分同学)也请先提交申请,是否批准待学生处反馈意见。本硕博学生中非应届毕业或升学的同学不接受申请。
九、【费用清缴】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完成时间:2016年6月23日
操作方法:有欠费的毕业生可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pay.sysu.edu.cn)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或前往所属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理缴费手续(各校区校园卡与收费服务部办公时间:周一至三、周五10:00-17:00,周四10:00-13:00)。费用清缴后,请登录离校系统核实是否已完成手续。
十、【学生医保】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
任务要求:根据需要完成★★
完成时间:无
操作方法:
(一)广州校区:2016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学校将在7月份统一将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名单提交医保局办理停保核销手续,以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延期至2017年的毕业研究生可自愿参加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医保。需参2017年度医保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持相关延期文件于9月15日前到公医办缴纳医保费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2016届毕业生医保门(急)诊、住院等待遇均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及毕业证到广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后,按规定到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待遇;住院则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在医院直接赔付。毕业生居民医保卡无须上交,妥善保存。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仍沿用原居民医保卡。
(二)珠海校区:2016年度珠海校区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6月30日,7月1日凌晨珠海医保系统将自动全部停保。暂缓就业毕业生同时停保,不再参加在校学生居民医疗保险。
珠海校区延期毕业研究生可自愿参加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医保。需参保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持相关延期文件于9月15日前到公医办(或珠海校区后勤卫生服务管理部李医生)缴纳医保费后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十一、【学位服回收】
任务对象:所有租用学位服的本硕博毕业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回收时间:6月24日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立即回收
操作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以及其他资料发放】
任务对象:全体本硕博毕业生,本科生中含结业学生、双学位延毕学生
任务要求:必须完成★★★★★
发放时间:6月24日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当天内完成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方法:
(一)确认是否已完成需办理的手续。请同学们务必在6月23日前确认是否已完成离校系统中要求必须完成的所有项目(即是否还存在打X的项目,如有,不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然后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领取相关资料。
(二)领取相关资料。领取资料包括: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无犯罪证明、婚育证明卡、毕业合照、尚未领取的奖状等材料。
(三)学生证注销。请同学们务必带上学生证,现场办理注销手续,否则无法发放证件。如遗失学生证,需提供书面说明。
(四)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完成离校手续。
注意: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需学生本人亲自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代领!如确需代领,请需代领的同学提供委托书(亲笔签名)、需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交给陆泉老师后方可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