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中山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院系推荐人选初评的通知
学校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 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5年中山大学年度人物评选。具体通知见: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1198。各院系可推荐1-2人或团队到学校参加评选。为保证我院推荐人选质量,充分展现旅游学院学子风貌,现拟在我院学生中进行推荐人选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山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选条件
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高威信及认可度;
(四)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特殊才能、其他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中山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奖励金人民币10000.00元/人(团队)
中山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奖励金人民币5000.00元/人(团队)
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的年度人物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举办的“2015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四、申请程序
(一)请各班级、团支部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充分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各年级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和班委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参选同学进行资格初审,确定1-2名我院推荐人选后在院内公示。
(二)请有意参选的同学于2016年2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至邮箱54577119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15年度人物_旅游学院+姓名”,并在2016年2月23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珠海校区榕园4号329室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陆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578,15919194385
五、材料提交
(一)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二)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三)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经核查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五)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制作成视频。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