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原文链接:xsc.sysu.edu.cn/zh-hans/node/1172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12-15年级均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评选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且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15级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4、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或水电费的情形;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至少有一次公益经历或献血记录,不受50小时公益时数限制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8、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校内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未交齐学费的不予参评。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进入奖学金系统申请ecampus.sysu.edu.cn/sims/,选择“政府奖学金”—“港澳台奖学金”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华侨学生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2、填写附件1、2表格,电子版表格提交至各年级助理辅导员处,由助理辅导员汇总年级申请的材料;
12级:黄杏瑜
13级:黄银渲
14级:袁静
15级:刘云广

五、注意事项:
1、2015级申请的同学需另提供入学成绩证明。
2、所有涉及申请该奖学金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需符合:12-14级: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3、关于加分,12-14级不再进行加分认证,所有的加分、原始绩点、综合测评均采用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
4、关于公益,12-14级如在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中做了公益认证,此次评选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无,请连同附件1、2一起提交公益证明材料(电子版);15级需提供公益囊材料或入学至今参加公益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5、系统申请、电子版提交都完成才是完整的奖学金申请。请申请的同学于12月27日中午12:00前完成以上申请程序。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