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学生处通知原文链接:xsc.sysu.edu.cn/zh-hans/node/721

各班级: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与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
  13、14、15级各班均需参加优良学风班创建,并于在9月30日前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给各年级助理辅导员,纸质版交至学工办329。

二、优良学风班评选申请
  在符合评选要求的情况下,无特殊情况,12、13、14级各班均需参与评选。
  各班需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撰写班级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班级的思想作风建设、凝聚力建设、学风建设、班级荣誉等方面)。
  所有《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的量化考核部分,需提交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如党员比例,需列清楚党员人数及班级总人数),可直接采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所有数据,但须注明。所有材料的收集及数据的统计均为2014-2015学年度期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材料或数据。
  登记表、自评表、班级总结材料以及量化考核部分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如没有电子版可仅提交纸质版),各班需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给各年级助理辅导员,纸质版交至学工办329。

  如有疑问,请联系各年级助理辅导员。
12级:吴翠玲(863747083@qq.com
13级:周铭渝(827324867@qq.com
14级:袁    静(1004008907@qq.com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