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通知
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工作正式展开,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及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转出注意事项
1. 2015届毕业生党员(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除校内升学学生党员以外,都应在毕业时从所属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
2. 毕业生党员中,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 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接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到广东省以外的毕业生党员,请携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办理时间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同步。
4.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在将组织关系转往校外单位党组织且人事档案留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时候,党员档案袋不放入人事档案袋中。学院党委将该预备党员的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党委公章作为密封章,由预备党员本人带至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找到工作单位以后,要尽快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都转移到新单位。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1、 各位毕业生党员应首先向即将去到的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并于14日前报给党支部书记。名称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介绍信开错。
2、请各位毕业生党支部书记于6月14日前收集好支部内党员的以下信息:姓名、年龄、民族、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党费交纳情况(交至何年何月)、联系电话。
3、各党支部书记收集好以上信息后,请于6月15日、16日与王毅副书记约定时间,到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217找王毅副书记开具介绍信。
4、转到省外的介绍信,由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后,支部书记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5. 请毕业生党支部书记填写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登记
表(集中办理)》和《201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省内登记表》,于2015年6月17日18:00前填写好表格并将表格发送至邮箱458472210@qq.com。
6. 各支部书记及时将开好的介绍信以及暂缓就业党员材料发放给各位毕
业生党员,并做好签收登记。毕业生党员应将介绍信按期(介绍信上有有效期)交至转去的党组织,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新党委的手续。
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届满前一个月,应及时向转去党委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