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补录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相关学生的资助工作,本学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补录工作,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月),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能提供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认真学习,成绩良好。
3、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需提供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父母下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2)父母年迈、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单亲家庭者。
(3)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4)民政部门优抚对象。
(5)由于特大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急剧下降,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者。

二、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3月20日下午6: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旅游学院学工办331,电子版材料提交至2821633251@qq.com
2)经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后,学院进行资料核实以及资格审议。确定初评结果后,学院就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期间,若有异议,重新进行资格审议调整。

三、材料提交
1)《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
3)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须注意规范: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无涂改痕迹、盖章清晰、日期明确;以上材料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为原件外,均使用复印件;《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要求使用今年新盖章的表格,须由生源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2、以上材料须于3月20日晚8:00前提交至学工办331,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候。有问题请联系旅游学院凝炬基金会财务部傅明珠:661887/1372622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