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部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原文链接:xsc2000.sysu.edu.cn/tz/tz003/133835.htm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

二、奖项设置:
1、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4000元;三等奖每人3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7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9000元,二等奖每人7000元,三等奖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认同一国两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3-2014学年度无违纪行为;不得有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等情形;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14级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5、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获得校内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已获得其他捐赠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评。未交齐学费的不予参评;
6、有公益实践经历的优先考虑(公益时数不作为评选此奖学金的硬性要求)。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进入奖学金系统申请ecampus.sysu.edu.cn/sims/,选择“政府奖学金”—“港澳台奖学金”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填写附件1、2表格,电子版表格提交至各年级助理辅导员处,由助理辅导员汇总年级申请的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珠海校区学工办332。
11级:王丹丹(1072219862@qq.com
12级:黄琦彧(406327185@qq.com
13级:李丽娜(505425101@qq.com
14级:杨    洋(1139499699@qq.com )
3、2014级申请的同学需另提供入学成绩证明。
4、系统申请、电子版提交、纸质版提交都完成才是完整的奖学金申请。请申请的同学于12月21日晚上21:30前完成以上申请程序。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