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3年度学生医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年度为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参保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医疗保险(即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3年度参加广州市医保的学生,每人的医保费用暂定100元/年(广州市医保局新的个人缴费标准文件正在审核中,待新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参加珠海市医保的学生,每人的医保费用100元/年,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以新文件调整为准。正常参保学生的医保费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与学费一起代扣。请学生务必于2013年8月1日前确保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划扣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