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2016学年春季学期赴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亚洲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交流生的遴选机制,充分利用交流资源,拓展本科生视野,促进本科生对交流学习形成整体规划,我校计划分片区对交流项目候选人进行整体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根据中山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本科生的协议,2016学年春季学期,我校拟派出49名优秀本科生前往下列20所高校交流学习,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
由于我校与交流学校学生交换量不等,交流学校可能会对接收名额进行调整,使得每学期向各交流学校实际派出的学生人数,少于计划派出名额,甚至出现交流项目暂停的情况,所以,本遴选仅作为推荐学生的依据,推荐结果应视交流学校最终名额而定。
序号 | 合作高校 | 项目类别 | 计划派出名额 | 我校拟派出院系 | 报名截止 | 院系推荐 |
1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第一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8日(周四) | 9月9日(周五) |
2 | 韩国高丽大学 | 第一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3 | 韩国首尔国立大学 | 第一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4 | 韩国延世大学 | 第一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5 |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 | 第一批次 | 1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6 | 韩国成均馆大学 | 第一批次 | 4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7 | 韩国东国大学 | 第二批次 | 3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8 | 日本神奈川大学 | 第二 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9 | 韩国国民大学 | 第二批次 | 3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0 | 韩国汉阳大学 | 第二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1 | 韩国梨花女子大学 | 第二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2 | 韩国全南大学 | 第三批次 | 4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3 | 韩国诚信女子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4 | 韩国釜山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5 | 韩国建国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6 | 韩国庆熙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7 | 韩国檀国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8 | 韩国中央大学 | 第三批次 | 2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19 |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 第三批次 | 5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20 | 日本冈山大学 | 第三批次 | 3 | 面向全校相关专业开放 | 9月15日(周四) | 9月16日(周五) |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项目主要面向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需达到交流学校的语言要求方可报名,报名条件及项目详情请浏览项目介绍,查询路径:“教务部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国外——项目介绍”。
2.志愿填报:根据历年报名情况,将同一批高校又分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为了增加学生选择,避免报名扎堆的现象,每位学生最多可以填报7个志愿,其中第一批次学校2所、第二批次学校2所,第三批次学校3所。在网上报名环节,需要在“交换学习申请”栏目中,清晰注明志愿序,例如“我将韩国东国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否则申请按无效处理。
3.报名材料及方式:报名材料请见项目介绍,访问路径:“教务部主页——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国外——项目介绍”。学生报名截止日期由各学院(系)决定,但不得迟于本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学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项目介绍指引在《本科教学类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116.65.196/)完成网上申请,并将所需纸质材料交给各个院系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系统操作指南可访问:http://jwc.sysu.edu.cn/Item/8675.aspx ,逾期提交视为弃权。
4.院系提名:各院系以申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汇总,需对推荐学生进行排序,院系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学生的志愿序 作为排序因素。完成汇总排序后,将推荐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交流合作科,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推荐名单汇总表下载路径:“教务部主页——表格 下载——合作交流——交换生项目——中山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院系用)”(http://jwc.sysu.edu.cn/Item/6824.aspx)。
5.教务部审核:项目审核的顺序由教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审核某一所学校的申请时,优先考虑达到遴选要求, 且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学生需慎重填写志愿,一旦被录取,其它志愿停止审核,因个人原因拒绝 参加交流者,将取消其今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报资格。教务部对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6.名单确认: 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遴选,根据交流学校接收名额,最终确定交流名单,教务部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邮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相应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旅游学院院楼103办公室郭老师处,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教务部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