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2013级研究生推免资格认定流程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03
一、学院按教育部、本校推免政策对全年级学生按专业进行绩点排名。
二、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专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教务员处进行预报名登记并提交申请书,逾期不接受推免申请。
三、 学校正式下达推免名额后,按各系人数占全年级人数比例分配推免名额。遇非整数名额时,取小数点前的整数作为各系实际分配数,剩余名额由全年级按必专绩点进行统一排名分配。
四、 综合考虑国旅班学生专业课程及课程设置安排,国旅班学生纳入所选专业系进行排名及名额分配,不再单独分配名额。
五、 各系有效申请人数不足实际分配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全年级按必专绩点进行统一排名分配。
六、 当全院有效申请人数少于学校下达的总名额时,学院允许按学校政策进行破格推荐,但破格者必须排在非破格申请者之后。
七、 学院对有效申请人的资格及排名进行审核后,分别告知拟推荐的同学,签署获取保研资格承诺书后,按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
八、 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者,学院向学校上报正式推免名单。对出现异议的情况,由学院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讨论决定。
本规定由旅游学院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旅游学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