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参加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年度韩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亚[2016]9019号)精神,2016年国家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韩国有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为24-36个月,可含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2.选派专业:优先支持 IT 电子、电子游戏、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3.留学院校:2016年度韩方指定留学院校为66所(详见http://www.studyinkorea.go.kr),申请时必须填写3所志愿院校,不能选择同一所院校的不同专业。
二、被推荐人申请条件:
1.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280)的规定条件;
2.本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国国籍,截至2016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4.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百分制);
5.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6.本项目选派对象不包括:曾在韩国享受过此奖学金或曾被本项目录取但因个人或其它原因放弃留学资格者;持有韩国院校本科学位或研究生学位者;怀孕或有疾病治疗中者。
三、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采取学生申请,院系初审,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向韩方推荐,并根据韩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的方式进行选拔。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根据申请志愿,由韩方负责落实,一般于每年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一般在当年8月底前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录取通知为准。入学报到等具体相关事宜由被录取人员自行与留学院校联系。
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严格按照《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1,或见网页http://www.csc.edu.cn/require/projects2016/610072.pdf)申报,向所在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申请表(学生用)(见附件2);(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3)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中文,院系出具);(4)含所在院系推荐意见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于2016年3月10-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5)对外联系材料(一式四份)(如对此部分材料有疑惑,可咨询项目简章内附的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老师)。
所在院系审核后,请务必于2016年3月18日前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院系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部合作与交流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33121;邮箱地址:jwcjl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