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2015年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二、各类免试生(含支教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推免生补偿名额类)的录取均需具备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
支教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推免生补偿名额类的免试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适时启动,由教务处按照推免生推荐条件和要求组织专家开展选拔工作,录取工作由校团委和学院(系)负责组织。
 
三、推荐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科研能力、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方面,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的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2、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知识面较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上确有突出成绩,并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发表学术论文、各类竞赛获奖等统计截止时间是201577日(须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方面,基本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课程成绩排名在前50%
2)文理工科四年制本科生,一至三年级的必修课成绩有三分之一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其余必修课程成绩一般应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3)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重考或重修后的成绩计算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4分以上(含604分),或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含426分),四六级考试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61日;
5)四年制本科生前两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学校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52014学年第三学期交换的同学,必须在819日前完成交换成绩转换手续,未完成手续者不可推荐保研资格。
 
四、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
 
五、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六、推荐截止报名时间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填写《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于822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andice_1230@126.com,邮件中请注明计划申请哪所学校(机构)哪个院系(专业),逾期不接受申请。
 
七、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且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和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八、录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数量按照教育部下达指标执行,因此推免工作是一项指标资源受限的工作,竞争激烈。各单位须向学生申明和要求其认真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