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校办〔201536号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45(星期日)为清明节,46(星期一)补休。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一)的课停课。
二、放假期间,各校区从早上08:00到晚上21:35,开放以下课室供学生自修。
珠海校区——教学大楼F区二楼、三楼的单号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