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持续更新)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4-06-05
1、如有学生因生病、家人去世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填写缓考申请表,附相关证明(如校医院证明、父母意见书等),在考试前提交至院楼105室。相关课程考试结束后不受理缓考申请。
2、转专业学生如因本年级课程与补修课程考试冲突,请填写缓考申请表,说明哪些课程互相冲突,在考试前提交至院楼105室。
3、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如因本专业课程与我院课程考试冲突,请填写缓考申请表,先交本院系教务员签字盖章,再于考试前提交至旅游学院院楼105室。
旅游学院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