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查理大学2014年布拉格国际商法暑期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我校与捷克共和国查理大学的合作协议,2014年暑期我校拟派出一名本科生前往捷克共和国查理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参加该校布拉格国际商法暑期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对象: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11、2012、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有英语水平证明者(如托福、雅思等)优先审核。
  2.项目信息:捷克共和国查理大学布拉格国际商法暑期项目,是由查理大学经济研究院主办,由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和捷克当地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赞助的项目,包括学习国际商法课程、实习、参观法务机构和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等,交流学习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7月25日,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参看以下网址:http://www.praguesummerschool.org/index.php,并提前准备护照。
  (1)项目课程由各大律所合伙人、捷克国内著名学者和查理大学教授讲授,采用全英授课,包括欧盟法、公司法、资本市场法、信息技术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合同法和房地产法等,详见http://www.praguesummerschool.org/lecturers.php。课程期间还有捷克当地的在读硕士生作为志愿者与学员共同参与课程,介绍捷克法律概况和本土特色。
  (2)实习机会包括到位于布拉格的国际律所、捷克本土律所和其他跨国公司实习的机会。项目保证每个参加的学员都有实习机会,如2013年项目中,合作的实习单位包括White&Case律师事务所、T-Mobile通信公司、德勤会计师事务所、BBH律师事务所等。具体列表请参见:http://www.praguesummerschool.org/internships.php
  (3)项目还将组织学员参观捷克当地的法务机构,如捷克知识产权局、捷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捷克国会和捷克高等检察院等。
  3.截止日期:参加学校选派的报名学生,请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2份交到院楼105室,或投递到院楼门口郭老师的信箱,逾期不接受报名。自费参加暑期项目的学生,请在对方高校规定截止时间的一周前将报名材料1式1份交到院楼105室进行备案。  
  4.名单确认:经院系初审推荐、学校终审并确定名单后,教务处统一发文以学校名义向合作高校推荐,经合作高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赴境外高校交换生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合作交流——中山大学境外交流申请表(学生用))
  (2)交换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一张A4纸,格式自订)
  (3)个人简历及申请(一张A4纸,格式自订)
  (4)英语水平证明(如有)
  (5)有效护照复印件
  7.相关费用:
  (1)由我校提名且通过该校选拔审核的同学可免除学费;
  (2)学生需负担国际旅费、食宿费、海外保险费和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