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明节假期教学安排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校办〔2014〕22号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5日(星期六)是法定节假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星期六,原4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停课。
  二、放假期间各校区在作息时间段(08:00——21:35)开放以下课室供学生自修:
    南校区 ——第一教学楼
    珠海校区——教学大楼E、F区二楼、三楼的单号课室
    东校区 ——教学大楼B、D栋一楼、二楼的所有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