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学年第一学期火车票优惠卡充值与补办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一、办理时间

  集体办理:2012年12月17日上午、18日上午、19日上午
  补漏:12月24日、12月31日、1月7日、1月14日
  其余时间不接受学生单独补办和充值的申请。现场充值补办后可即时取回。
二、受理对象
  09、10、11级本科学生(所持学生证乘车区间一栏须盖有学校公章才予受理)。12级不参与此次充值。
三、充值补办方式
  请以班级为单位将需要乘坐火车的学生的学生证收齐后,由代办人在上述时间内到教务处统一办理,其余时间不接受学生单独补办和充值申请。
  说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购票满4次后必须重新充值才能使用,每次充值后可再用4次。学校为学生卡免费充值;如新办优惠卡或优惠卡损坏需补发,则收取每张工本费7元。
  优惠卡补办范围:优惠卡损坏者、入学统一办理时没有办理者、补办学生证时未补办优惠卡者。
四、充值补办受理部门
  东校区教务处:行政楼A201,蔡老师02039332231
  南校区教务综合科:中山楼202,夏老师022084111597
  珠海校区教务办公室:教学楼F211,余老师0756366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