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0〕1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旅游学院启动2020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3.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二、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新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3.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奖项 |
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 |
1 |
30000元/人 |
名额为推荐名额,学院保送至学校后还存在淘汰机制,最终获奖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学位硕士) |
2 |
20000元/人 |
|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
2 |
10000元/人 |
下达我院的名额评选对象为硕士研究生 |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
2 |
10000元/人 |
全校奖励名额为2个 |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对于参评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港澳台学生还应:①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选要求
1.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奖项 |
评选细则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 |
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学位硕士) |
参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 |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
参照保研成绩 |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
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以正式刊出的为准。
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
成员信息 |
徐永怡 |
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 |
罗秋菊 |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张朝枝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左冰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吴传龙 |
学生代表,兼职辅导员 |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10月11日,学生向学院递交材料:旅游学院奖学金算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中山大学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签名)、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0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纸质版,附盖章)、相关科研成果(纸质版)、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初评推荐学生的汇总表(电子版);(所发表刊物、论文集的封面、底页和目录复印件,并用红笔以“波浪线”标示本文在目录中的位置;所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加分资料需要在2019.9.1-2020.8.31之间,逾期不算加分。注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
10月12日至15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初评;
10月16日至20日,学院公示;
10月22日,学院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2.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10月11日,学生向学院递交材料:旅游学院奖学金算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附签名)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本科成绩单1份、2020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纸质版,附盖章)、相关科研成果(纸质版)、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纸质版)、参评单位汇总表(电子版);(注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
10月12日至15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初评;
10月16日至20日,学院公示;
10月22日,学院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3.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10月5日,学生向学院递交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参评单位汇总表》;(注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都应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名”)
10月6日,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初评;
10月7日,学院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七、其他说明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海琴六号五楼旅游学院学工办A527;
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wuchl5@mail2.sysu.edu.cn(主题请注明所申请的奖学金名字+姓名+学号,附件材料请压缩打包),逾期将不予受理;
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公示后不接受材料补交)。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