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旅游〔2021〕147号),现开展“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励志助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的申报与评选工作。
一、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每年不限名额,资助金额按当年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的二分之一配套资助。
本年度资助额度:特别困难2150,比较困难1650,一般困难1150。
1、申报条件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七条执行。参评同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经过学校认定,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本科生; ②在评选学年获得一项及以下校级资助(如果本年度已经获得2项校级资助,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1年11月23日17:00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带有签名的PDF版本)、《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本年级兼职辅导员的邮箱,邮件主题:学号+姓名+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二、体育竞赛奖学金
体育竞赛奖学金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获奖学生个人及团队(奖励标准见《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
1、申报条件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九条执行。参评同学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院获得中山大学校级及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级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冠军、亚军、季军的学生个人及团队;
(二)赛事范围为中山大学体育部及下辖协会、各院系举办的面向校区或全校学生参加的正式竞技比赛,各类趣味性活动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以上赛事的类别、级别,以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最终认定为准。组织参加比赛、训练及比赛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2、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于2021年11月23日17:00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体育竞赛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邮箱linshling@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学号+姓名+体育竞赛奖学金。
注意:个人提交仅需要填写个人奖项列表;团队提交需要填写团队奖项列表和团队成员名单。必须附证明材料。统计时段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1日后所取得的比赛成绩计入下一年度参评)。
【评选流程】
(一)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二)申请人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组织评审;
(四)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评审结果;
(六)上报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七)核定发放奖助学金。
【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刘文慧老师liuwh7@mail.sysu.edu.cn;
各年级兼辅:
18级本科-伍丽珊wulsh27@mail2.sysu.edu.cn
19级本科—王娇wangj778@mail2.sysu.edu.cn;
20级本科—李晓晴lixq37@mail2.sysu.edu.cn;
硕博研究生—曾小晖1335256413@qq.com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