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长隆旅游教育基金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助工作,按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修订版)和《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旅游〔2022〕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五)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参评学生为成功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进入到复试环节的学生。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院和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二、奖项名额和额度
本奖项不设名额限制,按实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并进入到复试环节的学生进行奖励。
本奖项的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每人限奖励1 次。
三、提交材料方式
申请参评的同学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报考系统报名证明,考试成绩和复试通知。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23年6月8日24:00前发送给班长,班长汇总并初审无误后于2023年6月9日24:00前提交至辅导员陈奕滨老师邮箱:chenyib@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申请材料”,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本科生升学深造奖学金申请材料”。
四、评审流程
(一)学院组织评审;
(二)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评审结果;
(四)上报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核定发放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