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穆小路

根据《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旅游〔2023〕95号)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学金项目的评选工作。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提出奖助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类别

同时满足条件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

1.我院在三年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在四年修业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

2.经过学校认定,已列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1.不在国家与学校学费全免名单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不在国家与学校相关学业奖学金奖助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获得三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参评)。

注:研究生学业奖助金与研究生励志助学金可以兼获。

 

(三)资助名额和额度

名额不限。

获得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6000元/人,但每年都需要申请;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奖助金额为3000元/人。

 

   (四)提交材料方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3年11月8日中午12点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提交至邮箱jink5@mail2.sy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申请材料”,附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附件1-1/附件1-2/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可(jink5@mail2.sysu.edu.cn)。

 

相关附件-附件1:

附件1-1.《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2.《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二、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

(一)申报条件

所有参评人员均需符合中山大学奖学金、助学金相应的评选要求。

1.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适用于我院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本科生。每年不限名额,资助金额按当年中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二分之一配套资助,参评条件为:

(1)经过学校认定,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本科生;

(2)在评选学年获得一项及以下校级资助。(审批通过即算获得)

 

2. 体育竞赛奖学金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获奖学生个人及团队,参评条件如下:

(1)我院获得中山大学校级及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级大学生体育竞赛的冠军、亚军、季军的学生个人及团队;

(2)赛事范围为中山大学体育部及下辖协会、各院系举办的面向校区或全校学生参加的正式竞技比赛,各类趣味性活动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以上赛事的类别、级别,以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最终认定为准。组织参加比赛、训练及比赛期间原则上不给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参赛团队或个人向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材料提交方式

1.“本科生励志助学金”:

11月8日前:填写本科生励志奖学金申请问卷,问卷后续会在各个班级群发送,请留意。

 

2.“体育竞赛奖学金”:

11月8日前:学生将赛事获奖证明和体育竞赛奖学金申报表发给陈奕滨老师(chenyib@mail.sysu.edu.cn)。

相关附件-附件2:

附件2.《体育竞赛奖学金申报表》

 

“本科生励志助学金和体育竞赛奖学金”联系人:陈奕滨老师(chenyib@mail.sysu.edu.cn)

 

三、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医疗补助金

(一)评选条件

所有评选人员均需符合中山大学奖学金的评选要求。

1. 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

申报条件: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我院全日制学生。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按照学生各党支部支委人数,研究生会、团委、学生会成员总数,本科各班级委员人数,硕士班委总数,博士班委总数的5%确定奖励名额(不足1人按1人计算,超出1人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人数)。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参评条件为学生骨干任职经历满一年的学生。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且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在申报评优的岗位上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

名额分配:在上一届任职的人员中评选,2020级、2021级、2022级各本科生班级各1个名额;硕士和博士各1个班委名额;各学生党支部各1个名额;团委3个名额、学生会2个名额、研会1个名额(团学研的名额在只在部门负责人或以上中产生,干事不参评)。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名额数,则采用宁缺毋滥的原则。

 

2. 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

申报条件: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每年不限名额。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参评学生为当年获得主办方为国家级官方机构颁发的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如全国优秀大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如有异议,由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

 

3. 学生医疗补助金

申报条件:学生医疗补助金适用于已进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医疗补助金每年不限名额,医疗费用按照完成医保和自购保险报销、学校相关补助补贴和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的80%予以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0元/人。参评条件为因患病或因意外受伤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

 

(二)材料提交方式

1.“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

11月5日前:各评奖单位内部人员自荐后,评奖单位内部召开全员大会,对所有的自荐人员进行打分和投票;全员大会可以选择线上方式。

11月7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完成填写《某某班/组织-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信息表》,按200%的名额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发给本年级的兼辅汇总。团学研和党支部的直接发给林诗玲助理。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年级的兼辅完成初审并发给林诗玲助理汇总,当天发给穆老师复审。

 

2.“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

11月5日中午12点前:参评学生填好《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申报表》,并连同获奖证明一起发给本年级兼辅,兼辅初审后,在班级内部公示。

11月8日中午12点前,各年级兼辅把本年级的申报表和奖状打包发给穆老师复审。

 

3.“学生医疗补助金”:

11月7日中午12点前: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并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发给穆老师。

 

相关附件-附件3:

附件3-1.《某某班组织-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3-2.《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3.《学生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医疗补助金”联系人:

穆小路老师(muxl@mail.sysu.edu.cn),林诗玲助理(1783046053@qq.com)

 

四、传播贡献奖学金

传播贡献奖学金

申报条件:传播贡献奖学金适用于我院新闻中心的学生,本次参评的年度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第八届新闻中心成员。

参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励计划实施细则》附件2《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传播贡献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

学生申报

11月5日中午12点前,学生填写《第八届新闻中心传播贡献奖学金2022-2023学年》。

11月6-7日,新闻中心内部公示。

相关附件-附件4:

附件4.《第八届新闻中心传播贡献奖学金2022-2023学年》

“传播贡献奖学金”联系人:何甜老师(hetian9@mail.sysu.edu.cn

 

五、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环节

11月9-10日:各年级辅导员复审。

11月11日-11月14日:学院组织评审。

11月15日-11月17日:学院公示推荐结果。

11月20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并审议推荐结果,会后提交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最终结果以学校基金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11月25日:颁奖晚会。

 

六、相关附件

旅游〔2023〕95号 旅游学院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1.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zip

附件2.《体育竞赛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3.优秀青年骨干奖学金、突出贡献学生奖学金和学生医疗补助金申请材料.zip

附件4.《第八届新闻中心传播贡献奖学金2022-2023学年》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