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旅游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
根据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及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月13日。本学期期末考试形式为线下考试,请同学们提前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xt.sysu.edu.cn/jwxt/)“考试管理”板块查阅自己的考试信息,于考试当天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对号入座按时考试。
旅游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详见文末附件,若发现有遗漏,请于课程考试前与教务员刘老师(0756-3668277)核实准确。
请注意:
如因病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教务系统递交缓考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缓考。获得学院(开课单位)审批同意的,方可作为缓考处理。
如在考前临时有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请立即电话联系教务员刘老师(0756-3668277)报备。
凡无故或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视为旷考,成绩记为0分。
以下摘录中大教务〔2020〕218号《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六章“考生考试纪律”,请同学们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应当携带准考证(若有)、学生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指定的考试必需用具。闭卷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开卷考试考生应按主考教师要求携带相关物品,除非命题老师特别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连接互联网。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须得到监考员的允许才可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视作旷考;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隔位就座。对未按规定就座的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调整,考生如不服从监考员的安排,监考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不准参加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认真填(涂)试卷、答卷等信息,按要求作答题目。不得在答卷上乱写、乱画或填涂特殊标记。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或者答题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该部分答卷一律无效。
第二十七条 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卷等考试材料按照监考员的要求进行提交,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卷、草稿纸离开考场,不允许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
旅游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