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生专业为:120203旅游管理(69 不分方向),招生计划数共30个。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并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1.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 专业成绩排名证明,须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
3. 学生证扫描件;
4. 身份证扫描件(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签名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合作银行收费企业账户);
5.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奖学金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7. 其它有关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1. 所有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本批次我院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00。
2.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3.前期我院已组织推免预选拔,将对资料审核通过的预选拔申请者组织考核,考核后如有名额剩余,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期组织报名,具体信息以我院官网通知为准。
参加我院2025年推免生预选拔申请且结果为拟录取的学生视为通过复试,请于9月28日系统开通后及时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我院将于9月29日(星期日)上午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需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回应是否接受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申请者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40分钟。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院将根据各位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严格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直博生与硕士免试生分别排序。直博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与同专业其他硕士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排序,择优录取。
六、录取与公示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待录取通知将于9月29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对已获得我校2025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1)。未签订承诺书的推免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2、3)。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10月15日前将体检表通过快递(建议邮政EMS或顺丰)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6号A568室
联系电话:0756-3668277
邮箱:zhengdzh7@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旅游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