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学院团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院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从把好入团质量关入手”的重要要求,强化政治标准,认真执行团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团省委下发的《广东共青团团员发展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事项。
(一)做好入团积极分子选拔推荐
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支部对提交入团申请书的同学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明确共青团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的纪律要求。各支部在收到入团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的一个月内安排专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提纲见附件3),了解其入团真实意图,明确其在校表现,指明其努力方向。在充分听取支部成员关于入团积极分子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后,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或团员大会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各支部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及时上报学院团委备案。
2.注重入团积极分子日常教育
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确定之后,实行发展过程记录,组织积极分子填写《广东省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3)。各团支部为入团积极分子指定1至2名团员或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期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防止重选拔、轻培养,提高考察的全面性、科学性。不断规范组织入团前的集中团课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应至少参加8学时的集中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班级事务、志愿服务。
3.做好入团发展对象考察确定
在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团员发展指标,从入团积极分子中研究确定入团发展对象人选。各支部要广泛听取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并召开支部大会,在由支部团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将入团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团委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进行至少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并确定2名团员或党员担任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4.严格新团员接受、入团宣誓
指导入团发展对象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填写《入团志愿书》(模板见附件12),签署《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附件15)。召开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入团进行审议。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新团员的决议。各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并连同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学院团委在一个月内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审批同意后应进行至少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团支部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宣布。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并纳入学生档案统筹管理,审批同意一周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团员发展情况。
团支部的相关工作流程、模板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应根据提交入团申请书同学的情况,在支部团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于10月20日12:00前将《XXX团支部关于拟确定XXX同志为入团积极分子的请示》《XXX团支部关于拟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的请示》提交至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2、各团支部应将秋季学期新收到的入团申请书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253栋104办公室(南校园)或海琴6号A566办公室(珠海)。入团申请书左上角应注明“学号+姓名+班别”。
附件:发展团员工作附件材料
共青团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