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入党申请人: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主要涉及两类工作:一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现将学院2025年秋季“推优”工作(本次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

2)共青团员,团龄至少1年;

3)已获得党章学习小组结业证书;

4)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

5)没有其他不符合推荐的情况;

6202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不参与本次推优。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申请汇总表》、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及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放在word文档中汇总),提交给各团支部书记报名并汇总。

    二、“推优”流程

1.团支书收集相关候选人材料,确定“推优”大会时间,通知班级团支部全体同学参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书主持“推优”会议,会议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书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基本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赞成”或者“反对”的民主评议投票(需要超半数)。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候选人现实表现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年级兼职辅导员。

3.学院团委对各团支部报送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4.如有问题,请联系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1.候选人于101617:30前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2电子版)给各班团支书汇总。

2.团支书审核基本材料后,于1019日前召开团支部大会。

3.各团支部于1019日前提交(附件12电子版,含电子签)给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没有提交的团支部视为没有推荐。

4.学院团委于1020日前审批并公示。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申请汇总表

      2.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