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体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认定工作的具体内容,请详细查阅通知原文,可查阅附件压缩包或登录中山大学官网-统一门户-新闻公告-学生工作栏目查询。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5月25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jkxs/)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二)5月25日前,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将电子版提交至各年级兼职辅导员汇总(23级杨恬甜,24级、25级林娴,研究生孙月圆);纸质版交学院存档,珠海校区至珠海校区海琴6号A566,南校园提交至415栋旧生物楼113室。

    (三)5月26日-29日,学院组织开展一对一谈话。

    (四)5月30日-6月7日,开展各班级的民主评议:

       1.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该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本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为不参与认定的学生。各班级请于5月25日前,将本班评议小组的学生代表名单报送对应年级兼辅。

       2.评议小组对申请认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并于民主评议前3天告知年级辅导员民主评议时间地点。民主评议须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困难等级作出结论,填写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并于6月7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AD166F603CDB4CFFA0BE5C26B731C1E9  

        命名要求:年级+班级+经困认定民主评议表

       3.6月8日-11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审议评议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

       4.6月12日-18日,学院公示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往年有申请并认定的同学,如2026-2027学年仍需认定入库,须按照以上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该学年的认定。

     (二)关键时间节点:

        1.5月25日前,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freshman.sysu.edu.cn/jkxs/)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同时填写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纸质版提交至海琴6号A566学工办);各班将本班评议小组的学生代表名单报送对应年级兼辅。

        2.6月7日中午12: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电子版提交至公务云盘。

        3.如对相关工作有疑问,可联系辅导员刘老师或各年级负责兼辅。

        4.联系人:刘老师,0756-3668689,sysustmxgb@163.com

 

旅游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