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 类别 | 确定名额 | 竞争名额 | 金额(元) |
| 学硕 | 3 | 1 | 20000 |
| 博士 | 2 | 1 | 30000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选要求
重点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五、材料报送
1.《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生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如为中共党员,请联系所在支部出具政审意见并填写在《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政审意见处,并由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 旅游学院博士/硕士算分表(电子版、纸质版),详见《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有效加分时间为入学以来至2026年9月10日。
3. 《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4),仅填写D列至U列(电子版)。
4. 以上材料请于9月10日(本周四)中午12:00前提交兼职辅导员徐超楠(xuchn@mail2.sysu.edu.cn)进行审核。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