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校级和院级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除2026级):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311号),我院已完成本科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启动评选2025-2026学年度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的工作。
一、奖励设置:
包括追求卓越奖、学术创新奖、文体风采奖、实践服务奖和学业进步奖。2025级不设学业进步奖。奖项详情请参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2026〕81号)。
二、参评资格: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在读学生(包含国际生和港澳台生),评奖年度无挂科且志愿时、体测成绩达到要求。根据“旅游学院关于公示符合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绩点情况的通知”,已整理出有评奖资格的学生名单,请参考附件“参评奖学金学生绩点情况”。无参评资格的同学不可申请。有参评资格的同学,逾期未申请,视作放弃处理。
具体参评条件请参考评选细则文件。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1)校级专项奖学金。
本年度我院校级专项奖学金的总奖励金额为14000元。奖励人数:14人。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参评。
(2)院级专项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参评。名额由学院视情况确定,获评院级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获奖状和荣誉,不再另发奖金。
四、名额分配:
(1)校级专项奖学金。
根据报名的情况,按各个年级的有效申请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不再按专业分配名额,分配名额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详见《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2026〕81号)。
(2)院级专项奖学金。
名额由学院讨论确定,符合条件并提交专项奖学金申请的学生,如未获评校级专项奖学金推荐,则纳入院级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候选人,由学院进行评定,
五、特殊情况:
(1)转专业学生可在原年级内参评。
(2)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校级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和奖励金。
(4)校级专项奖学金与院级专项奖学金不兼得。
六、时间安排:
(1)2026年10月15日周二中午12:00前,学生自主申请,并填写报名问卷“2026年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申请(10月15日中午12:00关闭)”问卷链接:https://v.wjx.cn/vm/mUiPtEK.aspx。学生需承诺填报的内容属实,问卷中填写的加分必须跟“有参评资格学生名单及绩点情况”文件中的加分一致。若有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资格。
(2)10月16-22日,学院初评。
(3)10月23-28日,学院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10月30日前,学院在奖学金系统录入评选结果,获奖学生不需要在奖学金系统申报。
七、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liuydy3@mail.sysu.edu.cn>
各年级兼辅(23级和24级——杨恬甜 <yangtt67@mail2.sysu.edu.cn>、25级——邱小柔<qiuxr@mail2.sysu.edu.cn>)
附件:
-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旅游〔2026〕27号)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6〕81号)
- 参评奖学金学生绩点情况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