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357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10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对象及资助条件、提交的相关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发布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1. 学生填写相关信息

(1)国家助学金

请学生于10月15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

(2)捐赠助学金(仅2026级新生申请)

请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于10月15日前将提交电子版提交至年级兼辅邮箱:<qiuxr@mail2.sys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南校园415栋113学生助理处,具体材料请见:2026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附件2)。

2. 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各年级成立年级助学金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3. 学院公示

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采取院内张贴等不上网方式。在公示期期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请复议。

4. 报送材料

学院于10月23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国家助学金的审批。

学院于10月23日前报送以下捐赠助学金材料至学校:

(1)电子版材料: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报《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20XX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2)纸质版材料:《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20XX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学生个人材料。

(三)学校复核和审议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四)发放助学金

上级单位或捐赠方审定最终名单后,发放助学金。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2026年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3. 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4. 20XX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旅游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