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内部学术交流第二期报道:张骁鸣“论旅游的本质”
12月29号,旅游学院内部学术交流第二期,在南校区旅游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举行。本次交流由赖坤博士主持,张骁鸣博士主讲,题目为:《论旅游的本质——从亚里士多德到现象学(On the essence of tourism: From Aristotle to Phenomenology)》。学院部分老师和研究生参与了交流。
张骁鸣首先谈到自己从现象学角度探讨旅游的想法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有其学术探索的来源。他从大概从2010年开始系统阅读现象学相关著作,直接起因在于发现当时所关心的社会建构主义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现象学背景。为了让自己的研究有一个更坚实的立基,所以逐渐进入到现象学领域。接下来,他介绍说此次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分享最近几个月围绕“旅游的本质”议题的读书感受与初步思考。杨振之老师在《旅游学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根据海德格尔的思想提出旅游的本质是“人在大地上诗意的栖居”,张骁鸣由此出发,引出了当前的旅游的本质问题之争,指出当下的现象学研究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无法跳出现象学色彩强烈的话语体系而没有真正抓住问题要害”,并且认为对本质的概念不清晰,导致大家无法深入展开学术对话和沟通。他认为,要进一步问及旅游的本质,关键在于对“本质”的定义有深刻的理解,因此不能不从哲学史的角度展开思想追溯,而这首先关涉到提出“本质”这个概念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相关学说。由此,他主要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和《形而上学》这两部著作中的有关本质的学说,特别指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事物之“本质”并不是像近代哲学以来那种主要来自于经验归纳或者理性演绎的一种抽象规定性,而就是作为“这一个”的个体事物。但是,只论及本质就是作为个体事物的“是其所是”,并不能丰富相关认识,因为总体上这还只是一个存在论角度的探讨;而只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又进入到生成论或变化论角度的探讨,例如将“本质”再理解为事物的形式与质料的现实性与潜在性时,才算是对“本质”的更深刻的发问。张骁鸣接下来就介绍了在现象学家胡塞尔和早期海德格尔那里,他们是如何对“本质”发问的,或者说如何去理解何为本质的。他区分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思想之同与异,指出结合胡塞尔有关视域转换的观点和海德格尔将事物之本质理解为事物在“世界”——一个意义关联整体——之中的整全存在的观点,亦即亚里士多德有关本质就是个体事物之“是其所是”的观点,可以引导我们走向一种对于作为个体的旅游活动的本质的更全面探讨,即进入到个体的生活世界之中去尽可能阐释其旅游活动的真实发生。
在自由交流阶段,刘逸、徐红罡、张朝枝、赖坤、左冰等老师就上述内容展开了评论与探讨。刘逸博士鲜明地提出了对后现代、后结构等研究的疑虑,认为实证研究或“确定性”的研究还是应该扮演主流角色;徐红罡教授认为这个研究可能有助于为目前的自我民族志等研究找到一个理论支持;赖坤博士就自己同样正在进行中的基于科学哲学理路的“旅游的本质”研究进行了简单介绍,并提醒大家思考:“当问到旅游是什么的时候,这究竟是一个旅游问题还是一个哲学问题”;张朝枝教授在肯定有关旅游本质的哲学探讨的同时,也认为类似工作需要充分的准备与漫长的过程;左冰博士指出了张骁鸣博士在后续研究中需要明确而不是模糊了研究对象的问题:所谓“个体”究竟是指“(一个)旅游者”还是“(一次)旅游活动”。张骁鸣博士感谢了大家热情的回应,坦承目前的研究的确还只是纲要性的东西,距离成文还有很多工作要完成。本次交流活动在活跃的学术碰撞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