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务司《关于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2】19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一、名额及奖励金额:
        我院可推荐博士1人,硕士1人到学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学校差额评审。获评者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奖励金额2万元。

二、申请资格(以下要求为学校研究生院文件要求):
        除一年级研究生、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已获得我校2011-2012学年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仍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
        此外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见附件)中规定的参评资格和条件。

四、申请程序和材料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保继刚、彭青、徐红罡、王毅、孙九霞、罗秋菊、谭艳花、朱丹、吴韬。
具体评分标准请大家参见附件《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见附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原则上按评分分数高低(分开硕士、博士)进行评选。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同学于12月11日上午12: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到朱丹处(电话:13929514791,宿舍为125栋711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
请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写,自己只需填“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
2、算分情况表(见附件,注意博士、硕士算分情况表不同)
自己按照《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里面的评分标准自行先算出自己的总分和列出算分依据。
3、所发表刊物、论文集的封面、底页和目录复印件,并用红笔以“波浪线”标示本文在目录中的位置;
4、所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
5、所获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等(若有);
6、用稿通知或出版社证明原件(若有);
如果论文确实已被采用,但还未发表出版,必须有正式接受函,接受函必须注明单独作者还是集体作者、作者排名的顺序、论文具体发表在哪一期等。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认定的科研成果不能再作为今后申请其他奖学金的依据。 
2、为便于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参评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要求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材料,如因为报送材料不齐耽误评选,自行负责。

旅游学院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