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长隆教育基金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资助工作,在长隆教育基金会的支持下,我院拟开展长隆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的申请工作。按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开展“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申请和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置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奖助金、旅游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奖助金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提出奖助申请的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类别 | 满足条件 |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奖助金 | 经过学校认定,已列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在校非在职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新生 |
旅游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 不在国家与学校学费全免名单计划之中、不在国家与学校相关学业奖助金奖助计划之中的旅游学院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
注:两个类别的奖助金可以同时申请
三、资助名额和额度
名额不限。
获得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每人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额度为每人3000元。
四、提交材料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提交至邮箱wuchl5@mail2.sysu.edu.cn,成功提交后会收到确认回复,邮件主题:学号+姓名+长隆助学金申请材料。《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纸质版(附有签名)请交至海琴六号五楼旅游学院学工办A527。
五、评审事宜
学院将于2020年10月12日之后组织评审工作,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联系人:吴传龙(兼职辅导员),wuchl5@mail2.sysu.edu.cn。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