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2020-2021学年贷款申请的通知
一、2020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
(一)办理对象:
1. 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
2. 办理了贷款展期且2020年展期到期的学生。
(二)组织方式:依托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网上银行开展(操作指引见附件3)。
(三) 操作流程:
1. 6月1日前,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签署提交《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2. 还款期限:毕业后13年。前3年每月只需归还贷款利息,不需归还本金;第4年起,每月需偿还本金+利息。
3. 还款日:每月1日。首个还款日为2020年8月1日(学生毕业时间为6月30日,从7月起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己负担。8月1日归还的是7月份的利息,往后还款以此类推)。
(四)提前还款
6月30日前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继续由财政贴息;6月30日后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可选择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款。
(五)申请展期
1. 办理对象: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取得中山大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或硕博连读资格;本应2020年毕业,因降级试读、休学、延期等原因仍继续在我校读书的学生。(注意:取得外校读硕士、博士资格的学生因不符合在海珠区中国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条件,须按正常还款流程还款。)
2. 操作流程:6月30日前,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签署提交《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及相关资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影像资料),并寄送纸质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附件1,一式两份)至经办银行;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还需签署寄送纸质版《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
注意:请务必留意银行审核通过时间,如2020年8月1日前未审核通过,请按正常还款协议约定进行供款。
(六)中国银行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经理
联系电话:020-89040548
银行咨询邮箱:2623251275@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80-882号和平商务中心首层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一)毕业确认
1. 经办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
(1)学生需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进行还贷(请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2)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2020年8月31日前要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2.经办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其他银行
已办理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1.办理对象: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学生。
2.办理流程: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学生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限请学生自行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2)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
已办理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三、在校生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对象
拟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注意:已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不能重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 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
续贷学生须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对于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将影响下学年续贷申请。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第一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办理。
2. 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
学生需于6月15日前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部分县级资助中心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如当地无特定版式,学生填写学校提供的《中山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见附件);如当地有特定版式的,则按照当地要求提交的材料填写。学生需于6月18日之前将填写好的《中山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发送至1335256413@qq.com邮箱,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回复。
(三)拨付资金
1. 学校银行账户信息。学生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经办银行可将资金拨付至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校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提供;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学生可向生源地经办银行提供学校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大学支行
账号:00000717257755123
户名:中山大学
开户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2. 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2020年9月开学时需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提交银行回执进行确认(另行通知),成功办理后各生源地经办银行一般于11月至 12月拨款。如学生贷款资金拨款至学校银行账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学校会计核算处根据学生缴费记录,贷款资金将优先冲抵学费和住宿费,剩余款项统一转入学生校园卡挂钩的银行账户。如学生贷款资金由经办银行直接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则学生应按照会计核算处的相关要求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四)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其他经办银行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
其它事宜,请查看相关附件。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刘老师,0756-3668578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