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开展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学生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助学金项目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019级新生25名,老生48名)
2. 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助学金。
3. 捐赠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6名(仅限19级新生),仲明助学金6名(仅限19级新生),有美助学金49名。(指定老生续评)。
四、提交材料方式
(1)国家助学金:
请同学于10月14日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完成申请,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2)捐赠助学金
请于10月14日17:30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部分捐赠助学金专项汇总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各年级兼职辅导员处汇总;
纸质版材料:《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部分捐赠助学金专项汇总表及学生个人材料(需按文件要求整理好)交至旅游学院院楼109办公室。
附件:
1.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2.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捐赠助学金资助相关表格
3.中山大学2019-2020学年捐赠助学金项目资助要求一览表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