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启动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奖励设置

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和学业进步奖。详情请参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二、参评资格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除2019级新生以外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励人数:22人

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四、名额分配

根据报名的情况,按各个年级的有效申请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不再按专业分配名额,分配名额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不足一人的算一个名额。

五、参评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六、特殊情况

(一)转专业学生可在原年级内参评

(二)2018-2019年度春季学期交换生不参评

(三)国际学生可参评

(四)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七、时间节点

(一)10月11日17:30分前,学生自主申请,填写报名问卷星,链接另发。

(二)10月13日前,院系公示名额分配

(三)10月17日前,院系公示评选结果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