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各位同学,旅游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即已成功申请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二、助学金项目及操作流程

      第二批评选的助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级捐赠助学金。具体项目、资助对象、标准、及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等级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困难等级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等级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登陆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平台(https://xgxt.sysu.edu.cn/auth/login)提交申请,不用上交纸质材料。

(二)捐赠助学金

      旅游学院三项捐赠助学金为:仲明助学金、有美助学金(新评)、有美助学金(续评)。

      此项评选不需在系统上申请,学生按照助学金项目要求(附件1)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4,三项捐赠助学金皆需按照专项表格填写)。

      申请有美助学金(续评)的老生(名单见附件3)如已在2018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可继续申请该项助学金。如因家庭经济状况改善而未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申请的,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签名的《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附件4)。

      【注意】放弃申请有美助学金(续评)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可再申请其他助学金项目。

三、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凝炬财务部公邮2821633251@qq.com

纸质版材料:南校交至文慧老师办公室253栋104

                    珠海校区交至院楼学工办109

注意:周末办公室无助理值班。

截止日期:10月27日24:00。

四、特别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仅可获评一项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最多可获评不超过两项助学金。

(2)学院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综合考虑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最终结果视实际申请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原则上,除自愿放弃申请的原因外,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在学年内将获得至少一项资助项目(包括助学金、励志型奖学金、校外无偿资助(如生源地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助学金名额分配将对一年级新生予以适当倾斜。

(3)申请学生务必认真查看申请要求,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切勿出现材料不全、填写错漏、申请书或感谢信称呼错误、信息失实等情况。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最终获评结果。

(4)有美助学金(续评)的同学只能继续申请该项助学金或放弃,若放弃,本学年不能再申请其他项助学金;同时,若续评学生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需根据实际申请情况确定最终获助项目。

(5)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按时提交材料,也可查看学校通知《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助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凝炬财务部QQ咨询群597848935

全文娟  微信 quanwj13232662506 1502650349@qq.com

邓巧巧  微信 Q18534166206       503276976@qq.com

晏   钰  微信 yy_0512-yy         1030584355@qq.com

 

旅游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