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旅游学院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推荐至学生处参评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名单的告示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2531 )和《旅游学院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选通知》(链接:http://stm.sysu.edu.cn/content/4666 )的通知要求,目前学院已完成所有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公示期间,“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以及推荐至学生处参评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公示(第三轮)”(链接:http://stm.sysu.edu.cn/content/4674 )以及“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第一轮)”(链接:http://stm.sysu.edu.cn/content/4673 ),均无异议。学院将按照以上公示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管理处。
2017-2018学年,学院推荐港澳台侨学生至学生处参评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时,公益时要求仍沿用往年的要求,即申请参评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的港澳台侨生,“需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至少有一次公益经历或献血记录,不受50小时公益时数限制”(注意:仅限于申请教育部/中山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参评其他奖学金时,公益时要求仍与其他学生的一致)。从2018-2019学年开始,旅游学院对所有奖学金的所有参评者的公益时要求采用统一标准。
特此告示。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