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交换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从即日起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交换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并就读,因外派交换,学业成绩没有完成转换,而未能参加8-9月份奖学金评选的境内外外派交换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的学生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评选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必须以2014-2015完整学年度成绩参评奖学金,且参评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或补考(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
4、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或水电费的情形;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经历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公益活动总时数在50小时及以上;②参加无偿献血一次及以上;③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者奖励(不含校内职能部门,盖有中山大学公章或中山大学党委公章)。仅参加无偿献血而无其他公益活动经历者不符合参评要求;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三、奖励金额
该奖学金项目属于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元。
四、奖学金等级评定原则
依据申请者2014-2015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参评单位排名,确定其获奖等级。具体参照所在评选单位已经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综合测评成绩,如申请参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等于或者超过某等级奖学金综合测评的最低成绩,可推荐获得同等级别奖学金。
五、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同学于12月17日18:00前将申请材料发送到各年级助理辅导员。
12级:黄杏瑜;
13级:黄银渲;
14级:袁静
六、申请材料
1.公益时数证明材料(只需交电子版材料,可拍照)
2.德育加分材料(只需交电子版材料,可拍照)
3.《2014-2015学年度交换生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见附件)
注明:所有的公益和加分材料的时间须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内。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