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2017年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7-03-31
一、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17年4月10日16时前交至旅游学院党政办公室田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生须符合学校及接收院系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若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等有疑问,可向拟转入院(系)了解咨询。
三、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申请表须经家长签字(或另附有家长签字的同意书)。请务必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待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无法再退回原专业。
四、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况如下:
1. 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2.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 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4. 取得学籍后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5. 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处分者;
6. 必修课专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7. 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8. 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等学籍状况不正常者;
9. 无正当理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