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学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接收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6-11-05
现公布2016学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接收计划,各院系11月4日至11月11日可受理本院系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申请,经院系及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将在12月下旬公布2016学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名单。经批准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从2016学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申请条件:2015级按门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在申请修读辅修之前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均不能选择本门类专业下的某一专业作为辅修;2015级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2014级学生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到2.8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专业,绩点数在3.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申请辅修、双专、双学位的同学在11月11日下午5点30分前提交申报表至旅游学院党政办公室(院楼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