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春季学期缓补考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5-04-04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课程成绩总评不及格,可以重修或重考。课程成绩总评及格,不能重修或重考。未通过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者,原则上应重修、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次数(含毕业清考)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只能重修或者重考(或称补考)一次。如果超过规定重修、重考次数,则不能再参加重修或者重考,如果自行参加,考试成绩按照作废处理。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学校本科教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