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申请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的通知
发布人:旅游学院
发布日期:2016-09-02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申请和评审工作安排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条件的2014级博士、2015级博士生以及2015级硕士生(仅限非在职全日制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生)。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2016学年度奖助金名额分配如下:
2016 学年度旅游学院2014级博士生奖助名额分配表
2014级博士生 | 一等(优生优培)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0 | 0 | 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
2016 学年度旅游学院2015级博士生奖助名额分配表
2015级博士生 | 一等(优生优培)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1 | 1 | 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
2016 学年度旅游学院2015级硕士奖助名额分配表
2015级硕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6 | 7 | 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
三、申请程序
1、提交纸质材料“中山大学2016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需附导师签字)及证明材料须于9月8日前提交至学院103办公室给研究生秘书,逾期不再受理。
2、所有符合条件可享受2016学年度奖助金的研究生均须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包括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加分情况表(附件3),发表论文、获奖、担任学生干部等加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参见附件1《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方法(试行)》)。
旅游学院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