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旅游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2012学年)
(一)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旅游
相关专业
(二)职位:教授1名;副教授2名;讲师4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或有相关海内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任现职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1类或SSCI、SCI收录文章不少于2篇。(重要学术刊物指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1类和2类重要期刊,及旅游学院认定的理科和英文重要期刊2类及以上);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刊物要求同上),其中1类或SSCI、SCI收录文章不少于2篇,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对未纳入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1类和2类及旅游学院认定的理科和英文重要期刊2类及以上目录,但在相关专业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期刊论文由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确定论文等级。
②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等级以科技处、社科处审核认定为准);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2等以上奖励(前3名以内)。
7、执教经历: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满二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或有相关海内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任现职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重要学术刊物指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1类和2类重要期刊,及旅游学院认定的理科和英文重要期刊2类及以上);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3篇以上(条件同上),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本专业国家级规划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对未纳入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1类和2类及旅游学院认定的理科和英文重要期刊2类及以上目录,但在相关专业内具有重要影响的期刊论文由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核讨论确定论文等级。
②主持一项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部、省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等级以科技处、社科处审核认定为准);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文科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部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等以上(前3名以内)。
7、执教经历: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要求)。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应届博士生不作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或有相关海内外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与导师合发可以为第二作者),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四)破格
在本学科最重要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学术影响者,或取得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专利,其聘任可以不受上述业绩基本条件的限制,需经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推荐,报学校审核批准。
四、应聘材料
(一)申请:
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填写《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个人学术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应聘。
(二)收到通知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①《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原件4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②个人学术简历:学历、学位、资格、身份等证明、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取得五个以上模块的合格成绩(模块任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立项的科研项目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著作不复印);
④送审材料:选送3篇代表作(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⑤推荐函(请由专家密封寄出):申请教授职位需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申请副教授、讲师职位者需二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代为保密,恕不退回。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2学年上学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
2012学年下学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
(三)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地环大楼D112旅游学院办 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
徐院长,020-84112891,E-mail:xuhonggang@sina.com
万老师,020-84114584,E-mail:wanzhj@mail.sysu.edu.cn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