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5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研院[2010]55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院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的相关条件。
  (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三)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一)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二)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三)其它有关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  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我院将根据各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三、申请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日24:00,申请者请于截止日期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二)确定复试名单日期为10月7日。
  (三)复试时间:10月9日(请考生留意系统中发布的复试时间通知并及时进行系统确认),复试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329栋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小组成员构成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
  2、学院以二级学科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免试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由专业导师组负责人担任组长。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3、学院在复试前,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单位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并对申请本单位复试的免试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免试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应认真向其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5、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核办法
  1、复试方式为面试。
  2、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1)外语应用能力考核面试(3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外语。
  2)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面试(70分)
重点考察免试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
  3、面试时间
  每位免试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4、面试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要逐个进行面试,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免试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复试教师提问,免试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复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将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五、录取
  (一)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接收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于面试后第二天在旅游学院办公室公示栏公布。凡拟录取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予以确认,并立即领取体检表按学校要求完成体检。

  六、体检
  (一)我校统一体检时间为10月10-11日,体检地点在南校区校医院门诊部。
  (二)外校考生亦可持中山大学《体检表》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但须于10月17日前将体检表寄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0-84114584 传真:020-84114569
  邮箱:liujia_653200@sina.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112旅游学院办公室
  邮编:510275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14年9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