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旅游管理硕士(MTA)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人:旅游学院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校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若达到旅游管理硕士报考条件的可调剂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者,可获得复试资格。
  2.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 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60分)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8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旅游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84114584
    邮箱:wanzhjsysu@qq.com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旅游学院
2015年4月2日
 

 

附件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8:00—8:45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109办公室
  2、请各位考生带齐下列材料按时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 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4月11日 9:00—12:00 地点: 地环大楼D301课室
  面试时间:4月11日 14:00—17:00 地点: 地环大楼D111大会议室
  备注:
  1、请参加笔试考生提前5分钟进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考试时关闭各类通讯工具,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试室前面。
  2、考生务必将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填写在答卷密封线内,填写在密封线外者答卷无效。所有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纸上,填写在试卷上无效。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场,并保持安静。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4月11日公布在D109办公室公示栏
三、拟录考生领取材料
  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请到地环大楼D109办公室领取相关材料并核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
  1、《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拟录考生领取《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请在体检表左上角写上院系代码:400,院系名称:旅游学院和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尽快到南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
  集中体检时间:
  4月13日:下午14:30—18:00
  注:抽血不需要空腹,体检时间均可抽血。
  2、《政审表》;
  3、《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
※上述材料中2-3项由考生带回所在单位办理手续。
四、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五、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旅游学院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