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级经管五班2021-2022学年度校级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2日发布于中山大学统一门户“新闻公告”中的“学生工作”版块)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以及《中山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1级本科一年级学生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208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旅游〔2022〕15号)、《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38号),我院现启动2021级经管五班2021-2022学年度校级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奖励设置:
包括德才兼备奖、追求卓越奖和家国情怀奖。奖项详情请参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1级本科一年级学生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208号)。
二、参评资格:
大一期间就读于经管五班的2021级本科生(包含国际生和港澳台生),评奖年度无违法违规、无挂科且志愿时、德智体美劳各项条件均达到要求。根据“2021级经管大类2021-2022年度本科生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三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https://bus.sysu.edu.cn/article/9611 ),已整理出有评奖资格的学生名单,请参考附件“2021级经管五班有资格参评2022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的名单”。无参评资格的同学不可申请。有参评资格的同学,若逾期不申请,视作放弃处理。
具体参评条件请参考评选细则文件。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校级专项奖学金名额原则上用来扩大学生的获奖面,增加受资助和奖励的学生人数,激励尽量多的学生追求卓越。本次专项奖学金的总奖励金额为12000元。奖励人数:12人。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
为扩大获奖学生的覆盖面,评奖时优先考虑未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候选人。
四、名额分配:
根据报名的情况,按各个奖项的有效申请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分配名额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名额分配详情请参考《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38号)。
五、特殊情况:
(1)2022年7月转专业学生在大一原托管学院内参评。
(2)获得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级或校级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校级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六、时间安排:
(1)2022年10月16日12:00分前,学生自主申请,并填写报名问卷“2022年经管五班校级专项奖学金申请(10月16日12:00关闭)” https://www.wjx.top/vm/Q0R7N5d.aspx# 。 学生需确保填报的内容属实,若有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资格。
(2)10月16-17日,学院初评。
(3)10月18-20日,学院对评选结果进行第1轮公示。
(3)10月21-23日,学院对评选结果进行第2轮公示。第2轮公示即为最后一轮公示。
(4)10月24日前,学院公布评选结果。
(5)10月25日前,学院在奖学金系统上统一录入评选结果,直接报送学工部,获奖学生不需要在奖学金系统申报。
七、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穆小路老师(总负责人)<muxl@mail.sysu.edu.cn>、陈奕滨老师 <chenyib@mail.sysu.edu.cn>、王钰宁兼辅<wynnyw@163.com>。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
- 《中山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旅游〔2022〕15号)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38号)
-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21级本科一年级学生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旅游〔2022〕208号)
- 2021级经管五班有资格参评2022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