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关于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资助工作,在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支持下,按照《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学生奖助激励计划实施细则》和《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开展2022学年“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

 

  1.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
  2.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3. 博士新生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提出奖助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类别

同时满足条件

研究生励志助学金

  1. 我院在三年修业年限内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在四年修业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
  2. 经过学校认定,已列入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名单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1. 不在国家与学校学费全免名单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不在国家与学校相关学业奖学金奖助计划之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获得三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参评)。

博士新生奖学金

参评学生为被我院录取并成功注册在读的符合适用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新生,或者当年完成确认博士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注:如果满足参评条件,两个类别的奖助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

 

三、资助名额和额度

 

名额不限。

获得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年,基本修业年限内资助总额为6000元/人,但每年都需要申请;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奖助金额为3000元/人;

获得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金额为7500元/人,完成确认博士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四、提交材料方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22年10月30日24点前将《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提交至邮箱133525641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励志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金/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附件1/附件2/证明材料”。《中山大学长隆旅游教育基金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需附有个人签名、导师意见及导师签名)请于2022年10月31日中午12点前交至海琴六号五楼旅游学院学工办A566,逾期将不予受理。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