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有序、规范和高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要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不遗漏任何一人。
二、区分四种情况,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一)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高校党组织。继续在本校升学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升学所在培养单位二级党组织;到境内其他高校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升学所在高校党组织。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往该单位党组织。如毕业生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相关党组织无故不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请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反馈,学院党委将派人沟通跟进。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转出,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审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党支部要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审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对接近规定最高期限仍不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党支部要及时联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如超过规定最高期限仍不转出组织关系,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可参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在出国(境)前,应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保留党组织关系手续,并定期与所在党支部联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需自行联系拟转入的党组织,确认党组织名称。
2.毕业生党员填写组织关系处理登记表,提交表单后,请注意查收邮件通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5JQmZKaFRnVnFh
3.学院党委处理。凡是能在党务系统检索到接收党组织信息的,均通过党务系统进行转出操作。在党务系统上不能检索到接收党组织信息的,将联系党员进行核实,确有必要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转出组织关系。
四、党员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党员填写组织关系处理登记表,提交表单后,请注意查收邮件通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5JQmZKaFRnVnFh
2.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出国(境)学习研究的相关证明和《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三份)。党支部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办公室。材料详见附件。
因未落实就业单位,且确实无法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可临时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需由党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党支部统一提交到学院办公室。
3.定期联系。党支部应建立工作机制,每半年与党员联系1次,了解其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做好记录,并提醒党员回国后及时办理恢复组织关系的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对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保留或停止情况进行详细梳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宣传教育,确保他们充分了解组织关系转出的重要性和具体流程,提醒其尽快落实登记信息。
3.对于保留或停止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党支部应在党员提交申请的一个月内,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六、联系人
学院办公室:凌老师,0756-3668278,珠海校区海琴6号A568
学生第一党支部:盛同学,shengwy5@mail2.sysu.edu.cn
学生第二党支部:梁同学,liangwy65@mail2.sysu.edu.cn
学生第三党支部:李同学,lihm87@mail2.sysu.edu.cn
学生第四党支部:朱同学,zhuyj63@mail2.sysu.edu.cn
学生第五党支部:瞿同学,quhliang@mail2.sysu.edu.cn
学生第六党支部:王同学,wangxy596@mail2.sysu.edu.cn